深圳市晨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深圳光明某企业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,罚款3.5万元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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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深环光明罚字〔2023〕23号

  • 违法行为类型:涉嫌违反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

  • 罚款金额:3.5(万元)

  • 违法事实:涉嫌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案

  • 处罚依据: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第(一)项

  • 处罚内容:建议对该单位作出罚款叁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。

  • 处罚日期:2023-02-08

来源: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微信截图_20230222102857.p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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